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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月底 新竹市稅務局提醒納稅人依限繳納

今傳媒/黃誌寬 今傳媒 2024.05.24 23:54

【今傳媒/記者黃誌寬報導】113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新竹市稅務局表示,新竹市113年開徵戶數20萬7,053戶及稅額19.6億元,截至5月22日徵起率58.74%,尚有8.5萬戶還未繳納,提醒民眾把握時間,儘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新竹市稅務局說明,為鼓勵使用e化繳稅,推出「e化繳稅GO便利」抽獎活動,只要於5月31日以前使用電子支付帳戶轉帳、行動支付、線上查繳稅或掃描稅單上QR-Code繳納新竹市113年房屋稅,就有機會抽中1萬元商品券,千萬別錯過!也可持稅單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也可透過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方式繳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逾期繳納稅款,每逾3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超過30日仍未繳納,將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若未收到或遺失稅單,可透過稅務局網站或以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工商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進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線上查繳稅服務(https://net.tax.nat.gov.tw/)查詢繳納,也可利用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等多元管道申請補發。

稅務局提醒,囤房稅2.0將於 113年7月1日實施,114年5月開徵,增訂自住住家用房屋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須「辦竣戶籍登記」要件,才可適用自住用稅率。民眾自住房屋如未設立戶籍,須於114年3月24日前(原定114年3月22日,適逢假日展延)辦竣戶籍登記,114年房屋稅方可繼續適用自住用優惠稅率,請及早因應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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