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緣於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田秋堇1月13日在記者會質疑,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1月7日主持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時,疑受廠商運作遊說,才未將法案列入議程;媒體在1月14日大幅報導。
吳育昇後來受訪表示,朝野立法院黨團在當天程委會議程提案都未增列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且程委會是合議制,他只是主席,怎能阻擋食管法修法列議程?他曾與田秋堇通過兩次電話,她都沒道歉。
吳育昇說,田秋堇的指控「含血噴人」,沒任何根據,嚴重影響他的問政、形象與名譽,控告田秋堇加重誹謗及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等罪嫌。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調查,田秋堇在記者會中的新聞稿、標語,都以疑問句呈現,媒體也報導田秋堇只是提出「質疑」, 沒指摘吳育昇護航黑心廠商,且當時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
檢方認為,田秋堇所言屬善意言論,為可受公評之事,沒毀損吳育昇名譽。
至於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部分,吳育昇不是「候選人」身分,沒當選或不當選問題,全案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