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5/22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3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路三段48號10樓4.召集事由:(一) 承認一○二年度決算表冊(二) 承認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三) 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四) 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式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