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越南人民集體抗議暴動對本公司財務或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5/142.公司名稱: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103/05/13越南平陽省反中暴動。8.因應措施:針對近日越南暴動,本公司越南廠幹部人員己安全撤離廠區。9.其他應敘明事項:目前對本公司財務或業務並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