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5/142.公司名稱:永大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子公司越南永大位於胡志明市,越南暴動對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