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通榮案二審 監委:尊重司法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3日電)高等法院審結基隆市長張通榮關說酒駕案,二審今天撤銷緩刑,當時提案彈劾張通榮的監委程仁宏今天說,尊重司法判決。

高等法院審結張通榮被控關說縱放酒駕婦人案,今天依教唆公務員縱放人犯罪判刑1年8月,並撤銷緩刑。

二審合議庭認定,張通榮犯後未深自警惕,還聲稱是出於善意到場關心警民關係,依舊辯解卸責,因此撤銷緩刑,這部分仍可上訴。

張通榮被控關說酒駕案,監委二度提案彈劾張通榮未過,按規定無法再提彈劾,引發社會議論。

提案彈劾張通榮的程仁宏受訪時表示,尊重司法的判決,對於判決沒有評論。

談到當初二度彈劾卻沒有通過,程仁宏說,彈劾有其審查機制,監委都是獨立行使職權,對於結果表示尊重。

他說,對於提出相關案件,未必都能夠順利得到其他監委認同,自己還有努力改善、加強與檢討的空間,未來要再更努力一些。程仁宏日前也獲提名下屆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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