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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5月開徵房屋稅 請於6月3日前繳納

大成報/ 2014.05.07 00:00
【大成報記者林瑞明/台北報導】臺北市稅捐處表示,今年的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惟因適逢連續假日,依法順延至6月3日,繳款書已委託郵局自4月16日起陸續寄送,若民眾在5月1日還未收到稅單或收到後遺失,請於繳納期限內,儘速以電話、傳真、網路或親自向該處及所屬各分處申請補發,以免逾期繳納受罰。

該處說明,為便利民眾繳納稅款,已提供多元繳稅管道,目前除郵局不代收稅款外,可持稅單到各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等金融機構繳納,如金額在2萬元以下者,亦可至萊爾富、全家、統一及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或以自動櫃員機(ATM)繳稅,亦可使用網際網路(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電話語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約定轉帳繳稅等方式繳納;除信用卡繳稅手續費之收取標準需洽發卡機構外,其餘繳納方式均免收手續費。

該處提醒納稅人,逾期繳納房屋稅, 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所以,收到繳款書時請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荷包損失。民眾如有課稅疑義,可就近向該處及所屬稅捐分處洽詢,也可至該處網站(網址:http://www.tpctax.taipei.gov.tw)查詢或撥打該處電話23949211轉分機181或182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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