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方對群光電子及群光電子(蘇州)等公司於2013年12月25日在中國大陸提出專利侵權訴訟。達方電子主張群光電子與群光電子(蘇州)的發光鍵盤模組產品,涉及侵害達方電子擁有的發光鍵盤相關的大陸實用新型專利權。
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4)蘇中知民初字第0004號、第0005號民事判決書今天判決認定「駁回達方公司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用由原告負擔」。
群光表示,公司一向重視自身及第三人智慧財產權,各項產品均為自行研發,並未有侵權行為。由於法院已經認定群光並未侵害達方發光鍵盤技術相關專利權,對財務業務均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