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爭議/學者籲 立院主動將核四停建案交付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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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永社副理事長陳耀祥昨受訪指出,公投法第十六條明定,立法院對「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認有進行公民投票之必要者,得附具主文、理由書,經立法院院會通過後,交中選會辦理公民投票,他呼籲立法院長王金平立刻展開黨團協商,由立法院主動將核四是否停建交付公投,是可救禁食已五天的林義雄一命的最快途徑!

陳耀祥表示,依公民投票法規定,公民、總統和立法院三者,具有提出公投案的資格。但第十一條規定,公民投票案須連署達到提案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門檻非常高,很難成案;第十七條則明定,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總統得經行政院院會之決議,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等於總統只可提防禦性公投,至於核四是否停建,則屬國家重大政策。

他指出,外界忽略依第十六條,立法院也有權交付公投,以目前一一二席立委,民進黨四十席、台聯黨三席、親民黨兩席、無黨聯盟一席、無黨籍一席,共四十七席,只要王金平說服六十五席國民黨立委中有十席支持,就能達五十七席過半數通過,應不難。他疾呼,立法院作為最高民意機關,應善用公投提案權,去解決國家重大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