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處「安鑫企業社」新臺幣60萬元罰鍰

大成報/
12 年前
【大成報記者林中貴/台北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103年4月23日第1172次委員會議通過,「安鑫企業社」為銷售瓦斯防震器,以舉辦「新科技發表會」及贈獎活動,招徠無預期交易心理之民眾參加說明會,復對於商品價格為不當之陳述,再以業務員跟隨民眾至住家,進行強力推銷,迫使民眾在自由意思受到壓抑之情況下,而為交易決定,核其整體銷售行為,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及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公平會爰依同法第41條第1項前段規定除命其立即停止前述違法行為外,並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該會針對消費者進一步訪談後,發現安鑫企業社有研擬一套縝密之欺罔且對消費者顯失公平的銷售手法,主要分為三個階段:一為業務員在覓得像里民中心或廟前廣場等場地後,旋即針對附近住家散發防震資訊宣傳單及摸彩券,以招徠民眾參加說明會,民眾到說明會現場前,仍不知安鑫企業社銷售瓦斯防震器之目的;二為安鑫企業社於說明會中宣稱2個售價7,990元,有買一送一優惠,或隱匿需付費之訊息,惟許多民眾購買1個瓦斯防震器之價格在3,900元至4,000元不等;購買2個瓦斯防震器之價格在7,000元至7,990元不等,該事業對於商品交易中甚為重要之價格資訊,為不當之陳述;三為說明會結束後,不論民眾是否表達安裝意願,業務員立刻跟隨消費者至其住家強力推銷或強行安裝不願拆除,使得消費者在價格資訊之不對稱及因業務員已進入家中推銷之氛圍下,無奈或衝動購買。

公平會復表示,經衡酌安鑫企業社自101年12月初即進行上開銷售方式迄今,銷售範圍遍及台灣各地,每天舉辦3至4場說明會,每場說明會有7至15位民眾參加,每天發送100張宣傳單及摸彩券,該事業上開不當推銷方式,已足以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損害民眾權益,該會爰作成上開處分。

公平會最後表示,在面對相關業者推銷瓦斯防震器時,務必要衡量所推銷之商品是否符合實際需要,以免權益受損。若相關業者當場有不當詐騙或強行安裝行為,民眾可直接報警處理,以維自身生命及財產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