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工銀:公告本行董事會通過設立100%子公司-暫名台灣工銀柒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參與台駿津國際租賃有限公司增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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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年前
第三十四條 第17款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1. 新設公司-台灣工銀柒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工銀柒創投)2. 參與台駿津國際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駿津租賃)現金增資2.事實發生日:103/4/23~103/4/23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工銀柒創投資本額預定為新台幣6.5億元(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65,000千股);其中美金1,220萬元用以參與台駿津租賃本年度現金增資,其餘資金作為直接投資業務之用。2.台駿津租賃目前由本行子公司-台灣工銀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工銀租賃)100%持有,本次增資後資本額預計由美金780萬增加至美金2,000萬;美金780萬為台工銀租賃投資、美金1,220萬預計由本次新設100%持有之子公司-工銀柒創投所投資。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 工銀柒創投係新設立公司,設立後為本行100%持有子公司2. 台駿津租賃目前由本行子公司-台工銀租賃100%持有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清單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1. 新設公司-工銀柒創投,資本額預定為新台幣6.5億元,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65,000千股2. 參與台駿津租賃現金增資,投入資本額美金1,220萬元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1. 工銀柒創投係新設公司,不適用2. 工銀柒創投投資台駿津租賃(含本次交易)資本額:美金1,220萬元;持有比例:61%台工銀租賃投資台駿津租賃資本額:美金780萬元;持有比例:39%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截至102年12月底,含本次設立工銀柒創投之交易(新台幣6.5億元),占母公司總資產比例:33.99%,占母公司股東權益比例:232.23% 營運資金數額為:新台幣11,131,650千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使本行資金運用更具效益、符合法令規範並開拓兩岸融資租賃市場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不適用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7.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18.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0.其他敘明事項:本交易需經主管機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