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22日發出聲明稿澄清,表示影視局目前僅針對流行音樂「燈光」及「音響音控」人才進行能力認證的研議,並不涉及創作、樂手、歌手等其他各類項人才;至於職能基準內容,尚在研議中,將廣納業界意見後再推行。
文化部指出,由於目前燈光、音響人才不足、水準不齊,且涉及舞台拆裝、聲音傳導、音場、電力等專業技能,亟需透過職能認證,讓更多專業人才投入,提升技術水準。
不過,文化部強調,能力認證如同技能檢定,僅提供業者用人之參考,讓有興趣投入流行音樂產業的人才取得進入市場的管道,並當作一項終身技能,並非執業執照,所以即使沒有取得能力認證,也可以從事相關工作。
由於台灣目前沒有針對流行音樂後製領域的常規課程,大多採「師徒制」的教學方式,雖然經驗傳承有其優點,但缺乏職前訓練及學理不足,造成人才斷層,文化部希望透過建置職能基準及開設職能基準課程,鼓勵有志人才透過系統化的知識精進技能,達到學用合一的目標。
為求政策符合業界整體需求,文化部接下來將廣納產學各界對職能基準的意見,於職能基準建置完成後,同時導入常規教育,發展專門課程及學程,務使在學、訓、用3面共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