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22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新東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會決議分派股東現金股利共8,100萬元(每股5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2,710,189元、董監事酬勞1,084,0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