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市公所表示,以往每逢選舉,苗栗市區主要道路成為兵家必爭之地,各候選人對於電桿、路樹、路燈、橋頭或空地「有縫就插」,儼然是對環境霸凌。
不只如此,市公所指出,有的陣營為圖一己之便,將競選旗幟、廣告用膠帶纏繞固定,選舉過後,縱使宣傳旗幟拆除,但附著在電桿、路燈桿上的膠帶卻難以清除乾淨,造成環境髒亂,有損市容形象。
苗栗市公所呼籲有心參選者,遵守「苗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相關規範,未經申請核准不可擅自懸掛各類旗幟布條或標語,懸掛時以鐵絲固定,嚴禁以膠帶纏綁,此外廣告物不得橫跨道路,也不可懸掛於公園周邊及火車站前廣場。
苗栗市公所也向各政黨、有意參選者喊話,凡是未依規定懸掛選舉廣告物者,將逕行拆除,要求有意參選公職,就先以行動支持守法,一起維護市容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