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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警研判:一時「性」起 遭天上禮物砸暈

自由時報/ 2014.04.20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溫于德/新北報導〕新北市傳出林姓壯男遭「撿屍」劫財,案情令人好奇;資深刑警研判,不排除林男酒後以為桃花上門,「沒想到免錢最貴,反被撿」。

刑警表示,過去偵辦案例,多數受害者為女性,通常在男性友人刻意設局下,導致女方酒醉不省人事,遭帶進旅館劫財劫色,加害者多為熟人。夜店文化盛行後,嫌犯通常在店門口虎視眈眈,待酒醉女子走出店門口便上前將人撿走,加害者換成陌生人。

「林男遭撿屍一案由陌生人所為,犯罪手法與目前的撿屍文化如出一轍。」刑警說,林男答應讓陌生女子共桌,不排除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豈料,遇上早有預謀的曾婦遭「反撿屍」,變成「免錢最貴」。

不過資深刑警也認為,本案仍有疑點待查,包括同桌原有3名男子,另2男既知林男已醉,為何仍中途落跑?林男與曾婦究竟是合意進旅館還是撿屍?應調出監視器查明。

對此,警方也呼籲,飲酒須控制本身酒量,也需掌握「結伴同行、向家人報備飲酒地點,以及提防陌生人」三大要點,切勿被「性」沖昏頭,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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