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長陳登欽今天說,高公局規定國道沿線200公尺範圍及交流道50公尺範圍內,禁止樹立廣告,但是在國5平原線段(頭城到蘇澳)沿線,有不少業者鑽法律漏洞,改在建築物上張貼或繫掛廣告,不只影響行車安全,也有礙觀瞻。
陳登欽表示,為恢復國5平原段沿線乾淨的面貌,5月起將公告依照廢棄物清理法,針對沿線200公尺內、附著於建築物的張貼或繫掛廣告開始管理,若是廣告物與建築物內部的營業項目相符,不用拆除;若不相符,將視為違規廣告,勸導業者拆除。
陳登欽說,違規廣告將從7月起強制開罰及拆除,若行為人違規不拆,環保局可採按日連續處罰,每天可開罰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