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吳母名下的房屋位在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她的女兒已住24年,6年前開始,每月付房租1萬2給母親;吳母患失智症、糖尿病、高血壓,左膝曾開刀,右側坐骨神經痛,醫師要求勿常上下樓梯,但吳母現住2樓,於是想搬回新生南路的一樓房子。
吳母說,現住的臥室,牆外就是高架變電箱,電流聲吵得她睡不著,「凌晨2、3點就醒來,房子是兒子的,孫子也要娶媳婦了,也要還給他住」,吳母強調,新生南路的房子交通方便,才想收回自住。
吳女則主張,新生南路的房子是父親生前所買,就是要讓她住到終老,「媽媽身體很好,她要討房,跟電磁波沒關係,變電箱與媽媽的臥房還有一段距離。」
但吳母多次向環保署陳情,盼改善變電箱噪音,環保署認為,變電箱離民宅窗戶約70公分,若無隔音設施,確實會影響安寧;吳母的另1女兒也作證,下雨天電磁波更大聲,母親常抱怨不好睡。
最高法院採信吳母主張,認為噪音已影響吳母生活,而吳女現住房屋位在台北市精華區一樓,室內面積約19.5坪,可做店面使用,吳女每月僅給母親1萬2,租金遠低於行情,吳母對女兒不能說不寬厚,但吳女不顧母親年邁多病,拒還房子,已違孝道,吳母有權收回。
吳女昨對判決極度不滿,怒斥「恐龍法官」,她說,78年獨自入住時,在父母授意下,砸下百萬裝潢費,懷疑母親受人指使,意圖轉售該屋獲利。
但吳母的兒子氣憤地說,「為人父母者要收回自己的房子,天經地義」,母親年老且行動不便,才想收回台北市住屋,沒想到還得尋求法律途徑討回,「真是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