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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盲詐千萬理賠 跟監識破判刑

中央社/ 2014.04.07 00:00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7日電)53歲陳姓男子在大陸發生車禍,返台涉詐盲向保險公司申請新台幣7000多萬元理賠金未遂,警跟監識破。一審判刑1年10月。

陳男在民國99年6月間在大陸南京市開車不慎,車輛掉入橋下,經送醫後,右眼受傷,就醫4天後出院,他在南京就診醫院開立的診斷結果,右眼矯正視力為0.2、左眼矯正視力為0.1。

陳男返台後,在99年10月至100年3月間共3次到台中市一家醫院就診,向醫師指稱他兩眼失明,醫師作視力檢查後,開立診斷證明,右眼僅能在眼前15公分看見測試的手指數、左眼僅可見光。

陳男持診斷證明向3家保險公司申請全盲理賠,共7000多萬元。保險公司理賠人員進行視力測試時,陳男詐騙指稱,僅能對置於眼前5公分揮動的手,辨別出模糊影像。保險公司發覺有異,報警處理。

警方跟監陳男的作息調查,發現陳男在100年7月間某個下雨天,竟能獨自從傘桶中挑選雨傘使用;出門時在住處門口東張西望;還會自己點菸抽、跨步吐口水。

警方訪談親友鄰居調查,親友作證陳男出門時不用人幫忙扶;泡茶聊天時,還可以直接用手精準地拿起茶杯喝;吃飯時,放在他前方的菜也都可以自己夾。陳男否認詐欺,指稱是按照程序申請保險金。

檢察官委託台中榮總作視力鑑定,陳男個人表達他最佳矯正視力雙眼可辨識手部在他眼前30公分處揮動,但眼內結構及視覺誘發電位檢查,雙眼均無異常,醫師診斷估計,陳男最佳矯正視力雙眼應該優於他個人表達的狀況。檢方依詐欺罪將他起訴。

台中地院採信醫師認定,今天依詐欺罪嫌判處陳男徒刑1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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