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今天指出,舜笙實業社自民國94年起累欠勞工退休金條例費用、勞工保險條例費用、全民健康保險法費用、汽車燃料使用費、使用牌照稅及營業稅共450件,總金額達350萬5000餘元。
舜笙實業社案自96年起陸續被移送台南分署強制執行,薛姓負責人卻在接獲處分書後,開始自銀行提領約1億5500萬元作為生意周轉基金,近3年總銷貨金額達2000多萬元,但薛姓負責人拒繳欠款,今年更申請舜笙實業社停業1年。
台南分署昨天傳喚薛姓負責人到案說明,薛姓負責人仍拒絕繳納,行政執行官依法留置,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昨晚送往台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