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搶救貧窮大作戰,既給魚,也給釣竿
國發會研究指出,整合型給付制度的特色,在於將原本分散在各機關處理的六項就業安全福利給付業務,整合由各地就業服務站進行單一窗口式服務。請領者須通過各階段的就業諮詢,並簽署求職者協議,才能取得給付資格。後續則須完成協議的各項要求,避免給付資格被取消,藉此作法發揮積極促進就業的效果。此外,該項整合型給付也根據個人或家戶標準,訂定最低給付水準與給付上限,有助提升家戶單位之經濟安全程度,並避免福利溢領。值得一提的是,因應近年自行創業趨勢,該制度也提供在創業初期的12個月期間也能申請,讓創業者能專心於新創事業的發展。
國發會研究指出,早在1911年,英國即引進勞雇相對提撥概念,由政府來推動失業保險給付制度,整整早了德國16年。對於第一個採取社會保險制度來保障勞工失業風險的老牌福利國家而言,英國在社會保險與社會救助雙軌制度下,近年也遭遇給付制度繁雜、福利依賴以及財政吃緊等狀況,並尋求改善方案。因此在促進就業之積極勞動政策基礎上,英國於2012年通過福利改革法案,自2013年起逐年分區推動整合型給付制度,將求職者津貼(Income-based Jobseeker’s Allowance)、就業支持津貼(Income-related Employment and Support Allowance)、所得補助給付(Income Support)、子女稅收減免(Child Tax Credits)、工作所得稅收減免(Working Tax Credits)、租屋給付(Housing Benefit)等六項針對失業者或低薪工作者的給付制度,整合為每月一次性給付制度,並預定於2017年落實於英國全國。
國發會研究指出,英國將社會福利措施連結到積極促進就業政策上,並藉以鼓勵創新創業的作法,可供我國推動相關政策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