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平鎮市南豐路261號(平鎮工業區服務中心)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2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庫藏股轉讓執行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02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部分條文修訂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187.其他應敘明事項: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之相關事宜如下:A.受理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B.受理期間:103/04/14~103/04/23 下午5時前寄達或送達C.受理處所:桃園縣平鎮工業區工業一路22號(本公司財務處股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