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53.股東會召開地點:略4.召集事由:略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57.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3年4月25日16時30分前(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03年4月27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提前至103年4月25日),親臨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處理過戶手續事宜,餘如已公告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