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檢署表示,陳調利民國87年間按月向葉姓砂石業者收取賄款,讓進出業者砂石場的砂石車免遭取締,前後共收取賄款新台幣17萬元。
91年4月30日陳調利二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後,陳調利潛逃到中國大陸,遭屏東地檢署在92年1月2日發布通緝。
在兩岸司法互助下,今年1月27日陳調利在大陸江蘇昆山遭大陸公安逮捕,昨天由屏東警方押解回台,檢察官昨晚訊問後,簽發指揮書將他送監執行。
屏檢表示,陳調利供述91年9月間是從小港機場出境到香港後再轉往大陸江蘇昆山市,並在當地創業開設貿易公司,生活無虞,也取得大陸地區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