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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彩科: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集103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21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體育場視聽教室(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東一段2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2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審查10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間接投資大陸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102年度財務報表案2.承認102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部分條文案2.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式」部分條文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0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就103年股東常會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之受理期間訂於103年4月14日至103年4月24日,受理處所為本公司晶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地址為新竹縣竹北市環北路2段197號,電話:03-5545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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