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大陸媒體報導,人民銀行針對第三方支付企業,草擬「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手機支付業務發展指導意見」草案,並進行徵求意見。
草案指出,個人支付賬戶轉賬單筆不超過人民幣1000元,年累計不能超過1萬元。個人支付賬戶單筆消費不得超過5000元,月累計不能超過1萬元。超過限額的,應透過客戶的銀行賬戶辦理。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人民銀行針對第三方支付企業,草擬「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手機支付業務發展指導意見」草案,並進行徵求意見。
草案指出,個人支付賬戶轉賬單筆不超過人民幣1000元,年累計不能超過1萬元。個人支付賬戶單筆消費不得超過5000元,月累計不能超過1萬元。超過限額的,應透過客戶的銀行賬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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