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局捷運警察隊某小隊長長期以來,酒後猥褻、性侵親生女兒,直到她成年就讀大學,在好友陪同下,日前到台北市婦幼警察隊報案,正式對親生父親提告妨害性自主罪。對此,市警局表示,該案已由婦幼隊報請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並將該員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報請予以停職,靜候司法調查。
北市婦幼隊日前接獲1名女大生報案求助,指稱長期遭父親性侵害,她指稱因父親擔任警職,工作壓力大,經常在外飲酒應酬,酒後回家藉著酒意動手動腳,甚至性侵。婦幼隊或暴,緊急通報北市警局及涉案人所屬單位。
據了解,涉案小隊長曾在台北市警保安警察大隊任職,多年前轉調至北市捷運警察隊,在捷警隊服務超過10年,從去年7月起,代理捷警隊某分隊的分隊長。警方獲悉後,立即將他拔官及報請停職,但他居然已提申請在5月1日退休,該單位也緊急下封口令要同仁不得對外透露上情。
知情人士透露,該小隊長工作表現尚可,可是人緣不佳,酒後行徑確實不穩,認為案件發生不意外,「但對女兒下手也太扯了吧!」
市警局指出,該名小隊長所涉妨害性自主案件,已報請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因時隔已久,案情有待釐清,已先將該員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並報請停職,靜候司法調查;在案件調查釐清前,不會讓該名小隊長辦理退休。
此外,據衛福部統計,家內性侵害案逐年遞增,2005年到2015年間,性侵害案件中雙方關係是「直系血親」或「旁系親屬」的,10年間案件數幾乎翻了1倍。「家內性侵」占全部性侵害案件的10%-14%,也就是說,至少每10個性侵害受害者中,就有1個是家內性侵。
花蓮一名16歲的少女讀國小時遭大伯公性侵,直到國中時,因陪同學買避孕藥被老師發現,整起事件被揭發。少女另爆曾目睹喝醉的母親與大伯公發生關係,但被家人要求不得說出去一事,校方通報後檢警介入偵辦。花蓮地院審理後,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少女大伯公7年3個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被駁回,維持一審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