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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處理服貿 有3可能性

中央社/ 2014.03.17 00:00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7日電)立法院高層人士今天說,服貿協議如何處理仍待朝野共識,若送院會有3種可能,包含存查、延期爭取審查時間及院會表決。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等8個常設委員會下午聯席初審服貿協議,朝野立法院黨團成員為搶攻主席台數度發生推擠衝突,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張慶忠一度被推倒在地。

在一陣混亂中,張慶忠以麥克風宣告開會,並說服貿審查超過3個月,依法視同已審查,送立法院院會存查,並宣布散會。

立法院高層人士表示,內政委員會依主席宣告處理,但朝野對會議進行的方式各有解讀且主張,儘管已宣告送院會,但有待朝野共識,才能討論院會如何處理。

他說,若朝野認定此次議程結果,可能有三種情況,包含「朝野沒異議,送院會存查」,或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經院會同意後展延審查期,以及表決處理。

相關人士指出,就算內政委員會在下班前送出此次會議紀錄,並送立法院院會,但已超過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排定增列議程期限,來不及將服貿協議審查結果列入21日院會議程。

此外,有立院人士擔心,朝野早有協商,服貿協議應逐條審查,目前情勢打破朝野協商結論,可能影響後續議事。

另一位立法院高層人士則說,朝野處理服貿審查的狀況難用法令解釋,「無法用法的原則,處理原則以外的狀況」。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應於院會交付審查後3個月內完成之;逾期未完成者,視為已審查。但有特殊情形者,得經院會同意後展延;展延以1次為限。已審查或審查無違反、變更、牴觸法律者,由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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