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姓、曾姓2名香港籍女生謊稱來台讀書,在台北租屋,卻偷走房內液晶電視,還留下一屋子垃圾,經新北市警察局新店分局12日偵訊後離開,檢方發布境管及簽發拘票竟找不到人。台南巿警方昨天中午獲報,在一家旅社逮捕2人。新店警方傍晚將2女帶回,深夜移送台北地檢署歸案,由檢察官漏夜複訊。
台北地檢署表示,被告2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涉犯侵占、毀損及偽造文書等罪嫌重大,但因被告經許可入境後,在台灣已經逾期停留,且有事實足認有犯罪行為,承辦檢察官因此諭知將2人責付給移民署,先予以收容。
移民署經過相關接收作業後,今天上午將被告2人送往移民署宜蘭收容所收容。
宜蘭收容所說,基於人權考量,被收容人最多只能在所內收容2個月,必要時可再延長2個月,等待司法判決;若超過4個月判決未果,必須由友人擔保,在所外居住,但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