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條例修正 朝野要先找共識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12 年前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6日)排定審查「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對修法意見分歧。在野黨立委不同意先修正涉及違憲的11項條文,要求全盤翻修,朝野協商後決定先擬具更有共識的版本,3月17日再進行初審。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6日原本排定審查行政院版及朝野立委版本的「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總計有20個版本之多。

為加速審查進度,內政委員會另外組成審查前的初審小組,由國民黨立委邱文彥、民進黨立委姚文智共同擔任召集人,就其中19個版本召開過3次會議討論,5日第3次會議更邀集地政專家、現任台北市副市長的張金鶚等專家學者與會,已初步擬出共識版本。

另外,由於遭大法官判定違憲的條文將於4月底失效,國民黨立委邱文彥等人又另外針對11項違憲條文提出修正草案。

朝野立委6日在委員會中對於是否要將共識版本與邱文彥版併案審查爭執不休,在野黨立委不同意行政院主張先修正涉及違憲的11項條文,加上共識版本中也仍有諸多爭議,因此朝野協商後決議初審小組在3月11日進行第4次會議,整合出更具共識的版本;若仍有爭議,再交由委員會處理,並排定3月17日再次進行初審。召委張慶忠說:『(原音)這個19案已經初審到一個階段,我們繼續再初審,我們排定3月11日下午3點繼續初審。我們把它的初審有一個共識出來以後,然後在3月17日就共識版以及第二案部分(邱文彥版)再併審,我們希望能來得及送出委員會。』

根據行政院針對違憲條文所修正的版本,未來進行都更時,將由主管機關組成的更新審議委員會審核計畫,並在計畫核定前辦理公聽會,同時確保都更權利變換計畫等案件送達相關權利人。至於申請都更的同意比例門檻,則由現行的十分之一提高到十分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