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山警分局分局長許豐統說,去年底轄內出現1輛在新竹工業區失竊的自小貨車,他懷疑可能是歹徒竊取當做犯案交通工具後棄置,指示鑑識人員把車子還給失主前仔細採證,細心的巡官張登翔果然在車內後視鏡上找到1枚指紋。
偵查隊長謝奇光說,指紋比對後發現是沒有前科的賴姓年輕男子所有,致電約他到案說明自小貨車竊案時,他立刻撇清:「車子是我叔叔偷的,跟我無關!」還找他叔叔一起到警局說明。
賴姓慣竊應訊時坦承偷了這輛自小貨車,但也頻頻抱怨姪子:「早知道不要載你去約會,不是你愛漂亮照鏡子,我就不會被抓了!」原來他偷車後大方讓姪子搭順風車,準備跟正妹見面的賴男坐在副駕駛座,用手喬後視鏡,對準自己的臉整理儀容,結果因此留下指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