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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一月繳費期限到22日 高公局:已寄發通知單

NOWnews/ 2014.02.11 00:00

記者彭夢竺/台北報導

國道計程收費上路1個多月,高公局今(11)日表示,針對今年1月上半月未繳交通行費的用路人,已經在10日寄發平信繳費通知單,繳款期限到2月22日止。

國道計程收費去年12月30日正式上路,1月2日開始收費,高公局表示,針對今年1月上半月未繳交通行費的用路人,繳費通知單將郵寄到各車主在監理資料庫登記的通訊地址或車籍地址,請用路人留意。

高公局強調,計程收費通行費追繳作業,和計次收費階段主要差異,除了採取按日歸戶為一筆通行費外,用路人若有未繳交通費,每半個月歸戶寄送一張平信繳費通知單。今年1月份上半月,ETC平信繳費通知單寄發時程適逢春節假期,因此調整時程,下半月以後各繳費期限則無影響,仍維持原規劃作業時程。

高公局提醒,平信通知繳費單上已明確列示繳費金額、繳款期限、繳費方式管道及各通路收取手續費之金額等詳細資訊,用路人可選擇對自己較便利之方式繳費。若過了平信通知繳費期限,用路人仍未補繳通行費,將寄送雙掛號通知書,用路人需持通知書至指定通路補繳通行費及50元作業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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