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言論自由 民團:籲中國釋放良心犯

立報/本報訊
12 年前
【記者黃文鈴台北報導】「新公民運動」發起人之一、中國維權法律學者許志永26日獲判4年徒刑,隨後又有多名成員遭定罪。台灣十數個社運團體29日在總統府前的「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紀念碑」前,呼籲中國立即釋放良心犯許志永、郭飛雄、維吾爾族的伊力哈木等人。並要求2月訪中的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明確表達釋放良心犯訴求。團體代表隨後並前往總統府遞送陳情書。

2009年底,許志永與其他成員共同發起「新公民運動」,以追求民主、法治、自由、公義、愛的美好中國為號召,引起多人響應。

去年3月許志永與「新公民運動」另外7名成員於北京舉布條示威,要求官員公開財產,以及中國當局捍衛農民工子女受教權,隨即遭到軟禁、7月遭逮捕,並於今年1月26日因「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刑4年,引起國際矚目。

「新公民運動」日前發佈許志永原擬於法院審判答辯的發言稿,他寫道:「你們心中深深的恐懼。恐懼公開審理,公民自由旁聽,恐懼我的名字出現在互聯網上,恐懼一個正在到來的自由社會。」「我們追求的,不是為打江山坐江山,為權力不擇手段的野蠻政治,而是美好政治,是為公眾謀取福利的美好事業,是全體公民共同治理國家的事業。」

在許志永遭逮捕後,陸續又有多名「新公民運動」成員遭逮捕,華人民主書院秘書長王興中說,中國在國家主席習近平上台以來,比過去幾年更打壓公民社會,自今年1月起,已刑事拘留至少24人,同時少數民族維族、藏族皆有維權行動人士遭迫害。他呼籲,王郁琦出訪中國前,應對中國打壓人權事件表態。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唐博偉指出,許志永只是在地鐵前發傳單就被判4年徒刑,非常不合理,公民應有表達言論自由的權利,國際特赦組織主張法治原則,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許志永等良心犯。同時未來國際特赦組織也將遊說其他國家政府,於高峰會等場合,公開譴責中國政府違反人權舉動,並持續向會員發佈訊息,寫信要求無條件釋放中國良心犯。

(圖說)中國新公民運動發起人許志永26日遭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判刑4年,29日上午十數個台灣民間團體前往總統府遞交陳情書,呼籲即將於2月訪中的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明確向中國政府表達釋放良心犯的訴求。(圖文/楊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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