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總處:無權增加放假日

自由時報/
12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新北市長朱立倫砲轟政府僵化,春節假期只放六天,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昨表示,春節假期放假日數是明定於節日實施辦法,人事總處無權增加放假日數。

人事總處指出,現行紀念日及節日的放假,是依內政部主管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辦理,依該辦法規定農曆除夕放假一日、春節放假三日;又依「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規定,農曆除夕及春節逢星期六、日予以補假,因此今年春節假期依上述規定於二月三日及四日補假二日,總計放假六日。

人事總處強調,春節假期放假日數是明定於節日實施辦法,人事總處無權增加放假日數,只能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規定,如春節假期前後一日逢星期二或星期四,則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以形成連假,並擇期補行上班;但是今年並不符合上述情形,因此無法予以調整。

人事總處表示,最近十年春節假期,除九十四年、九十六年、九十八年、九十九年、一○一年及一○二年為連休九日外,其餘均連休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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