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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喬丹鞋踹爛人臉判百年 皮條客反告耐吉

自由時報/ 2014.01.13 00:00
稱不知鞋可傷人 求償30億

〔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美國一名因穿著「喬丹鞋」(Air Jordan)踹人而被判刑100年的皮條客,現在怒告「喬丹鞋」製造公司耐吉(Nike),指控該公司未在產品上提供警告標示,說這雙鞋可當成危險武器使用,以致他出腳不留情地踹傷企圖白嫖的尋芳客臉部,進而被判重刑。該名皮條客向耐吉求償1億美元(約台幣30億元),並要求耐吉在所有「可能帶來危險的耐吉和喬丹商品」上張貼警告標籤。

嫖客不付錢 遭痛扁

在奧勒岡州波特蘭拉皮條的26歲男子克拉迪(Sirgiorgio Sanford Clardy),2012年6月穿著「喬丹鞋」猛踹一名不願支付嫖資的白嫖男子臉部,導致該名男子臉部縫了數針,還動了整形手術。克拉迪去年初被判2級攻擊罪成立,還被控搶劫該名嫖客,並毆打強迫當時18歲的旗下小姐為此人提供性服務,該名小姐被痛毆到耳朵流血,最終被判刑100年。

這是克拉迪第20次被定罪,過去也曾因拉皮條被捕。

自稱痛苦不堪、已多次試圖絕食和自殺的克拉迪,在獄中手寫3頁訴訟書,主張耐吉未警告「喬丹鞋」可能被當成危險武器使用,因此將向耐吉求償1億美元。訴狀說,「根據產品質量問責規定,生產商應對可能造成人身危險的產品明文標註…鑑於被告未能事先對可能發生的危險提出足夠警告,導致產品造成類似精神備受折磨的人身傷害。」他要求蒙諾瑪郡(Multnomah County)巡迴法庭法官命令耐吉公司在所有「可能帶來危險的耐吉和喬丹商品」上張貼警告標籤。

奧勒岡曾經有許多案件因被告使用「危險武器」而被定罪,這些物品無所不有,包括靴子、繩子、電話聽筒、開水和受HIV感染的血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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