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穎引渡庭 法官未宣判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黃貞貞愛丁堡9日專電)酒駕撞死台灣送報生潛逃英國的林克穎引渡庭,今天結束第2天審理,法官馬凱弗未做最後判決,宣布1月29日再進行審理,林克穎當庭被還押。

去年10月17日蘇格蘭警方根據英國與台灣簽署的「關於林克穎引渡備忘錄」,逮捕林克穎,8日起進行第1次引渡庭,今天下午結束全天5個多小時的審理。

法官馬凱弗(Kenneth Maciver)最後決定,29日再繼續審理,討論林克穎在台灣受審時是否符合歐洲人權公約第6條必須給予被告公平審判的規定,30與31日兩天由辯護律師備妥相關證據,2月份再安排專家證人。

林克穎要引渡回台灣,在英國的司法審理仍將有一段時間,引渡的最後決定,可能需要數個月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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