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撈鰻苗業者捕撈量申報
大成報/
12 年前
【大成報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為跨出鰻魚(苗)資源科學調查研究工作之第一步,漁業署促請從事岸際捕撈鰻苗業者,應就漁撈日誌填報捕撈方法、捕撈地點及捕撈數量等資料,期掌握岸際鰻苗捕撈之漁獲捕撈量,俾利後續資源管理評估及規劃。
漁業署表示,鰻魚養殖是我國重要產業,惟近年鰻魚(苗)資源量減少,已引發相關國際組織的關切,IUCN作業小組在102年7月呼籲日本種鰻魚列入「瀕臨絕種物種」檢討對象,國際專家學者也進行包含日本種鰻魚在內之19種鰻魚之生態調查。
鑑於國際對於鰻苗資源管理日益重視,而臺灣、日本及中國大陸為西太平洋鰻苗資源之主要利用國家,臺中日三方已於APEC架構下進行鰻魚資源管理合作事宜,包括鰻魚漁獲與養殖狀況、生態與資源研究,以及強化資源管理(包括可追溯性之要求)等資訊交流,並各自訂定管理規範,以進行科學研究復育日本鰻資源。
漁業署說明,漁撈日誌係事後填報之性質,其填報項目包含捕撈方法、捕撈地點及捕撈數量等,岸際捕撈鰻苗業者倘能踴躍並確實提報相關資訊,不僅將有助於掌握臺灣鰻苗漁業相關資料之完整性,更能提供相關鰻苗資源評估之重要依據,有助於國際組織支持日本鰻苗資源之可持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