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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庫也警告 比特幣風險高

自由時報/ 2014.01.08 00:00
〔自由時報記者盧冠誠/台北報導〕中央銀行及金管會共同防堵比特幣在台發展,公股行庫也跟進,華南銀行及兆豐商銀特別於網站首頁強調,「比特幣並非貨幣,接受者務請注意風險承擔問題」。

行庫主管表示,從保護消費者角度出發,贊成主管機關要求銀行等金融機構不得收受、兌換比特幣,亦不得於銀行ATM提供比特幣相關服務。

央行官員表示,肯定銀行幫忙宣導,為保護消費者權益,維護金融與支付系統的穩定,並確保新台幣為法定國幣的地位,再次呼籲社會大眾,務請注意接受、交易或持有比特幣所衍生的相關風險。

行庫主管指出,比特幣非由任何國家貨幣當局所發行,不具法償效力,持有者須承擔可能無法兌償或流通之風險;且比特幣屬高度投機的數位「虛擬商品」,價格波動大,易遭駭客竊取,並欠缺專屬法律保障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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