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跑契約 消基會促訂範本

自由時報/
12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謝文華、梁偉銘/台北報導〕彩色路跑、螢光夜跑、殭屍路跑、泡泡跑、紅酒路跑…各式路跑如雨後春筍冒出,掀起全台瘋路跑風潮。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呼籲體育署、消保處擬定路跑消費定型化契約範本,明定收、退費標準及須辦保險等,保障消費者權益,並避免爭議。

消基會昨指出,路跑消費爭議多,有些還不健康、不安全,去年底在雲林更發生因未封路,有跑者遭車追撞致顱內出血,另有一人公司居然舉辦上萬人路跑、找工讀生充當工作人員等離譜情事。

消基會指出,去年10月舉辦的「The Light Run螢光夜跑」,有胡姓同學投訴,主辦單位宣稱擁有VIP資格者才可至專屬前排座,卻有非VIP者跑到前排座未遭制止,且工作人員均為志工,場面混亂。

是否辦保險 核准路跑要素

消基會董事陳智義指出,收報名費就屬消費行為,如發生跌倒、被車撞等傷害,需負無過失的損害賠償責任,且應辦保險,主管機關更應將主辦單位是否有幫消費者保險作為核准路跑的要素。

體育署全民運動組專委藍坤田表示,時下路跑活動的態樣太多,方式也非常複雜,能否儘快擬好定型化契約還得評估,但為減少路跑消費爭議,政府將要求主辦單位加強落實安全措施、妥善辦理保險 、保障消費者權益,若無法達成,體育署不排除通知地方縣市停止租借場地,同時取消補助款項。

體育署︰態樣太多 得評估

體育署也呼籲主辦單位汲取經驗,用更體貼、更專業的態度,來保障參與民眾權益,積極溝通化解歧見,才能爭取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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