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鴇與嫖客 判賠25萬
判決指出,Joyce明知小美未滿16歲,竟透過「UT網路聊天室」散布媒介性交易訊息,男大生阿偉於101年7月初透過網路與小美聯絡,Joyce貼出小美照片,並稱「小美已滿18歲」。
阿偉與Joyce、小美相約於同日下午在南市健康路、金華路口見面,由於小美瘦小、面容稚氣未脫,阿偉雖懷疑她未滿16歲,仍以4千元代價把小美帶到一家汽車賓館性交易;另一名嫖客也付出1500元與小美性交易。
法官指出,媒介性交易的Joyce與2名嫖客都承擔刑責,小美被送到中途學校,與家人分隔兩地,小美母親也很痛苦,除了刑事責任,Joyce與阿偉都要對小美與小美母親負起連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