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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興銀行:公告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1.02 00:00
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12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0,000,000股,每股發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40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民國102年12月27日金管證字第1020052267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項目:H101021商業銀行業。(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0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333,100,000元,分為233,31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延平北路2段133號。(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名(含獨立董事三名),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七)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5年6月23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02年6月18日。(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1.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4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400,000,000元。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發行股份10%計4,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90%計36,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之股東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認購154.3股,逾期未認、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九)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733,1000,000元,分為273,31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1.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自103年2月17日起至103年3月17日止。2.特定人繳款期限間:自103年3月18日起至103年3月19日。(十二)存儲股款銀行:俟簽約後另行公告。(十三)代收股款銀行:俟簽約後另行公告。(十四)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十五)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公開說明書陳列處所: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 mops.twse.com.tw)。三、茲訂於民國103年1月25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法自民國103年1月21日起至103年1月25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過戶者,務請於103年1月20日(星期一)下午四時卅分前親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66之1號11樓,電話:02-23118787)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四、本次現金增資股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帳簿劃撥方式發放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五、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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