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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血汗責任制? 護理人員存疑

立報/本報訊 2013.12.31 00:00
【記者郭琇真台北報導】自民國103年1月1日起,最後一波特殊單位護理人員包含手術室、急診室、加護病房等,將走出責任制工時的血汗環境,全面適用《勞基法》保障。

(上圖)民國103年1月1日起,特殊單位護理人員包含手術室、急診室、加護病房等,將走出責任制工時,改成一般勞基法上班8小時,不過有醫院要提出關門診來符合人力需求,引發恐慌。(圖文/姜林佑)

不過醫院協會常務理事謝武吉日前受訪時指出,為了符合法令規範,部分醫院已準備春節後關閉假日、夜間門診;為此,護理產業工會、勞工陣線等團體31日召開記者會譴責,新制上路前早已有2年緩衝期,醫院協會不應混淆是非。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李偉強解釋,門診護理人員15年前早已排除責任制,全面適用《勞基法》保障,和明年即將回歸基本工時的特殊單位護理人員是不同的人力。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黃維琛則於會中承諾,明年將會擴大醫院勞動專案檢查的規模,違反《勞基法》者最高可處30萬元罰款,限期不改善將按次處罰,甚至公布醫院名單。

醫療服務保健業自1998年適用《勞基法》以來,部分工作部門的醫事人員仍被歸類於《勞基法》第84-1條的責任制工時,直到2年前,勞委會和衛福部啟動2階段醫護人員排除責任制作業,去年3月血液透析室、放射線診療室、呼吸治療室等護理人員,已率先告別責任制,最後一批產房、急診室、手術室、加護病房、中重度病房、燒燙病房等護理人員則於103年元旦起適用。

護理人員超時工作,過勞吊點滴仍繼續加班、甚至引發中風都曾出現,護理產業工會理事長盧孳豔表示,經調查顯示,護士超時工作導致發生醫療錯誤行為是正常的3倍,包含給錯藥、醫療技術錯誤等。

盧孳豔指出,雖然部分醫護人員去年就已排除責任制,但勞委會日前公布的違法醫療院所仍有21家,其中不少都是衛福部直屬醫院,因此雖然新法明年即將上路,勞委會若沒有落實勞動檢查、相關宣導,仍會有醫院繼續違法壓榨護理勞工。醫勞盟則呼籲,護理人員若遇醫院違法情事也應主動對外檢舉,此外,全國人民基於健康保障也應加入監督行列。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李偉強31日記者會解釋,門診護理人員15年前早已全面適用《勞基法》保障,明年即將回歸基本工時的特殊單位護理人員分屬不同人力。(圖文/姜林佑)

衛福部為了解決護理血汗勞動、改善護理人員不斷流失的問題,自98年起逐年編列預算給各醫療院所,用於提高護士薪資、增聘護理人員等作為,至今約有71億,照護司副司長蔡誾誾表示,從去年4月至今,全國護理人力已增加了9千多人,目前共有13萬6千人,預計未來2年將繼續增聘2千3百位,達到護病比1:7的理想。

醫事司司長李偉強則強調,將落實護理人員交接班改善方案,並呼籲,台灣民眾每人每年平均就醫次數高達15次,是世界名列前茅,因此善用醫療資源,減少小病往大醫院跑的機會,將有助於保障醫院工作人員勞動環境和減少醫療資源浪費。

至於醫院協會揚言將有醫院關閉假日門診和夜診,李偉強表示,將會加強了解,若有出現故意關門診的行為,衛福部可採《醫療法》,進行評鑑、督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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