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7款1.事實發生日:102/12/30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因應集團投資架構調整,取得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4,000,000股每單位價格:RMB5.9368元交易總金額:RMB23,747,291.38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東野精機(昆山)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4,000,000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因應集團投資架構調整;不適用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機器設備之製造、加工及買賣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至102.06.30為美金3,907仟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102年第二季稅後淨損美金95仟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4,000,000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東野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5/8處分 交易數量:2,040,000股;交易總金額:NTD58,237,409元;本公司5/8取得 交易數量:2,040,000股;交易總金額:NTD58,237,409元;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經濟部投審會核准通過後,再進行其移轉與款項交付事宜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授權董事長進行評估及其指定人全權處理後續相關事宜。本交易價格是依據East Field Holdings(H.K.)Ltd之102年11月30日淨值人民幣23,747,291.38元移轉(以等值之新台幣進行匯款)。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因應集團未來發展趨勢及投資資金規劃。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2.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2年12月30日23.監察人承認日期:董事會通過後,待送監察人承認。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截至目前為止總計美金6,100,000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65.86%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0.79%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19.32%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6,100,000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65.86%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0.79%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19.32%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99年度認列投資損失;損失新台幣863仟元。100年度認列投資收益;利益美金229仟元。101年度認列投資利益美金385仟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無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5.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