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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執行長沈振來被告 施崇棠:很不忍心…

NOWnews/ 2013.12.18 00:00

記者楊伶雯/台北報導

威盛17日指出針對華碩及祥碩提出民事訴訟,求償41.37億元(1.38億美元),訴訟中列名被告包括祥碩董事長沈振來(華碩執行長)、總經理林哲偉及其他涉案的員工;華碩董事長施崇棠18日指出,「親自出席重大訊息記者會實在是心裡覺得很不忍心,他是最忙碌、最認真的執行長,卻受到侮辱,真的很不忍」,施崇棠強調,「華碩非常願意配合法律程序,絕對奉陪到底」、「為什麼還用非法律的手段,感覺非常不好」。

施崇棠表示,華碩是技術起家,相當重視智財權,也重視法律,威盛提告,華碩非常願意配合法律程序,絕對奉陪到底,但是,台北地檢署已經對沈振來及林哲偉不起訴處分,為什麼還用非法律的手段?感覺非常不好。

施崇棠指出,「華碩尊重法律、且奉陪到底,大家就用法律來,不要用非法律手段」,他表示,執行長上周每天不在12點前離開公司,他非常努力,周六、周日還飛到大陸去,面對這種非法律手段已造成很大的困擾。

施崇棠強調,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企業最好方式就是用最誠實的方式來做,努力突破困局,希望威盛採用法律手段,尊重法律,華碩絕對奉陪到底。

針對威盛提出民事訴訟索賠一事,華碩18日下午5時30分在證交所召開記者會,董事長施崇棠親自出席,華碩發言人張偉明指出,「台北地檢署已對祥碩董事長沈振來及總經理林哲偉作出不起訴處分,本公司並非刑案之被告,威盛對本公司提出民事索賠,顯屬無稽且於法無據」。

張偉明表示,華碩尚未收到威盛的民事索賠書狀,「但對媒體所載,威盛提出鉅額求償,應係商業手段,而有意圖干擾本公司營業之嫌。本公司深信,法院必將釐清曲直與是非」。

張偉明表示,華碩成為被告,實在是匪夷所思,而且再怎麼計算也算不出來威盛的求償金額;他強調,目前尚未收到書狀,如果真的看到書狀是指名華碩,當然會考慮提出法律反制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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