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隆自救會約200多名退休員工今(18)日北上行政院,除為日前向行政院長江宜樺丟鞋、遭裁罰5000元的學生孫致宇抱不平,批評政府「協助華隆工人牛步,偵辦抗爭者神速」之外,更與行政院參議劉曉文進行協商。但前後8分鐘的時間裡,劉曉文仍和上次自救會陳情時一樣,僅表示已責成勞委會,行政院會依法行政、繼續努力,但並未交代處理此案的進度、時程與解決方案,最後在自救會高度不滿下,連陳情書都沒拿就掉頭離去。
由336名華隆退休員工組成、遭公司積欠的退休金高達3億的華隆自救會,多年來屢屢抗爭,日前更走入法律訴訟,讓體制內、外的救濟方式雙管齊下,最近1次向勞委會的上級主管機關行政院陳情,則是11月13日,但行政院只派出1名參議劉曉文出面溝通,但劉曉文不願當著媒體的面說明對此事的處理進度,5分鐘就拂袖而去,留下老勞工們在雨中靜坐。而聲援自救會的清大學生孫致宇、捍衛苗栗青年聯盟成員謝毅弘,與自救會勞工林瑞蓮當時更直驅台北京站,力堵觀賞《看見台灣》後的行政院長江宜樺,孫致宇往江宜樺的方向丟出一雙紅白拖鞋,但未砸中,隨後被警察逮捕,上週收到行政罰的裁定,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要繳交罰鍰5000元。
為社運團體義務辯護的律師曾威凱,素有1句名言是「在你丟出你的鞋子時,你就已經付了我的律師費」,此次當然也力挺孫致宇,上週六(14日)已對士林地院提起抗告,今天則來到行政院前直批,2頁的裁決書中,重點只有3行,說孫致宇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無進一步詳述。
而曾威凱表示,政府不對在先,孫致宇僅僅丟出一雙紅白拖想為工人發聲,何罪之有?他認為,這是一種象徵性言論的言論自由的行使,且《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的是「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曾威凱質疑,江宜樺那天下午去看電影,算是「執行公務」的時間嗎?真正的公務是否應解決工人的問題?
在華隆自救會不斷對行政院喊話之下,行政院參議劉曉文再度出面,身邊由10幾名警察護衛,擠進人群中與自救會長李翠明、聲援學生陳為廷協商。劉曉文表示,已責成勞委會要求苗栗縣政府妥善處理此案。但這段不太具體的回應,招來陳為廷痛批,表示自救會過往已遇過不下10次的這種協商、回應;他緊握大聲公要求劉曉文,這次一定要交代清楚時程、進度、詳細解決方案,而劉曉文始終以要依法行政、會積極關切與努力等說詞答覆。
自救會今天也準備一面大型紙板,模仿華隆員工當初被迫與公司簽訂的「延遲給付協議書」,只是把延遲給付的對象換成行政院,讓孫致宇被罰的5000元可分期付款。李翠明說,行政院應簽署這份「協議書」,同理一下勞工們的心情。不過劉曉文表示,要將它和陳情書一併帶回去,拒絕當場簽名,僵持沒多久,最後連陳情書都沒有拿便轉身離去。
自救會在高度不滿下,表示要衝進行政院,儘管警方把陳為廷、李翠明當作首謀來舉牌警告,200多名老員工仍不斷向前推進,擋在第一線持警盾的警察,與自救會發生不少肢體衝突,也有警察口頭阻止其中1位阿嬤,告訴她「這是違法行為」,並呼喚同仁拿攝影機過來,對著她的臉蒐證。
影片為行政院參議劉曉文出面與華隆自救會會長李翠明、學生陳為廷溝通協商的全程紀錄。[完整的影音請至 http://newtalk.tw/news/2013/12/18/429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