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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菲電腦:公告本公司一○二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2.18 00:00
一、本公司於102年11月2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7,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175,000,000元,本次現金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2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9778號函通知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中菲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 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2. 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3. 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4. 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5. 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6.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7. 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8. I103060 管理顧問業。9. JE01010 租賃業。 10.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968,000,000元整,分為96,800,000股;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561,824,020元整,分為56,182,40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中山北路2段57-1號4樓。(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2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70年10月17日,最近一次修訂日期99年6月9日。(七)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如下:1. 現金增資發行總額新台幣175,000,000元,每股面額10元,計發行新股17,500,000股。2. 發行條件: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1,7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並依證交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1,750,000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其餘80%,計14,0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256.24411070股。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3.現金增資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 20 元。4.本次增資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5.本次增資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股份總額為新台幣736,824,02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為73,682,402股。(十)增資用途:償還銀行借款、改善財務結構。(十一)主辦承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二)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 2504-8125 (十三)代收股款機構:玉山銀行長春分行。(十四)專戶存儲價款機構:玉山銀行新湖分行。(十五)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03年1月3日起至103年1月9日止。(十六)公開說明書陳列處及索取方式:本公司股務代理及主協辦承銷商處。(十七)本次現金增資凡以帳簿劃撥方式領取股票之股東,本公司將於完成認購人股款繳納後,以帳簿劃撥方式撥付各股東,其增資股票將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發放,屆時除公告外並分函各股東。三、茲訂定102年12月31日為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02年12月27日起至102年12月3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欲辦理現場過戶者,務必請於102年12月26日下午五時前親臨或現時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 2504-8125)辦理過戶手續。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最近三年度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財報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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