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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放日月光偷排 沈世宏點名高市、彰縣稽查員

中時電子報/洪欣慈/台北報導 2013.12.16 00:00
廢水汙染事件連環爆,許多廠商早已不是初犯,縣市政府執法決心遭嚴重質疑。環保署長沈世宏昨重批:「稽查及裁罰人員的風紀已到了需加強的時候」,環署已著手整理由高雄市、彰化縣環保局負責稽查及裁罰的日月光及彰化電鍍廠兩案資料,今天送法務部廉政署調查。

沈世宏表示,根據環保署的資料,從100年至今年11月底,日月光被查獲違規次數就有23次,其中高雄市政府查獲18次、環保署督察大隊5次,其中僅2次處以最高罰鍰60萬元,且每次處分後都未見稽查人員進廠深入查看,「罰單開了就跑」,形同縱放。

整頓風紀 今送廉政署

環保署說,環保稽查人員未能深入追究「日月光產能增加、卻未增加汙水處理容量」;以及放流檢驗結果接近自來水水質,卻未懷疑工廠內設有暗管而進廠f; 追查,這些作為是否涉及風紀問題,環保署會把這些疑點送廉政署調查檢討。

但高雄市環保局指出,自100年7月至今年11月底,日月光高雄廠被罰6次,與環保署的18次不符,記者向沈世宏求證,沈僅表示從下屬提供資料中,高市確實有18筆裁罰紀錄,會再與高市環保局比對,但資料目前不便提供,強調重點不在裁罰次數,而在中央與地方應就稽查裁罰制度做通盤檢討。

環署斥地方查緝不力

他指出,中央環保制度與地方執法過去有缺失,養成大老闆即使違法也「穩賺不賠」的心態。環署民國98年時針對缺失訂定相關配套規定,例如駐廠深度稽查、追討廠商不法利得;發現惡意偷排可立即勒令停工,不須像過去要抓3次等新作法。

但4年多來,收繳的8.5億元不法利得中,只有1.44億來自地方政府裁罰,顯示地方政府腳步較慢,未能徹底改變過去的稽查習慣。

沈世宏表示,地方人力有限,在環保稽查執行上,如何讓業者更在環保稽查執行上,如何讓業者更主動守法、環保業務才不淪落至「抓不勝抓」的窘境,必須更用心。追討不法利得、勒令立即停工等手段,都是更有力的作法,中央和地方應全面採用新的稽查裁罰方式,廠商才不敢心存僥倖。

環署也正研擬督導地方政府跟上中央腳步的作法,不排除以降低地方環保及建設補助款的方式,以資警惕。

要杜絕廠商違法行為,地方要做好,中央也須善盡督導之責。沈世宏說,環署設有督察大隊,除督導地方做事外,也需進一步就大隊稽查結果與地方進行核對、協助追查廠商後續具體改善作為;未來會要求地方將每個案例的稽查資料更完整地建置在中央與地方共同建置的網站系統中,中央則要時常去查看,建立更完善的機制。(相關新聞刊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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