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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罪狀上身 總長還不辭職嗎

自由時報/ 2013.12.15 00:00
記者張文川、賴仁中/特稿

檢察總長是國家檢察體系的龍頭,雄踞一國犯罪調查權柄的最高位,是國家打擊犯罪、彰顯司法公義的門面,也是國際上用以判斷一個國家司法調查超然、公正與否的顯著目標;一旦檢察總長發生醜聞,國家形象遠遠高於個人形象,除了極權國家,幾乎沒有不主動負起責任的。

但難以想像,即使到了昨天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建議撤職」結論公布,國人仍未看到我們的檢察總長有著一絲絲的反省。

韓國檢察總長沒有被控犯罪,只因私生子風波,今年九月自行下台。前檢察總長陳聰明被指不當飲宴,當時還沒有「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這個法制評鑑單位,一被監察院彈劾,也請辭下台了。

現今,我國有了「法官法」中明定對檢察系統擁有行政調查權的組織「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經密集調查後,認為檢察總長黃世銘觸犯洩密、濫權監聽、紊亂行政體制等七大罪狀,「違法失職情節重大」移送監察院,並建議撤職處分。

在此之前,台北地檢署也認定黃總長洩密給總統,以及違反通訊保障監察法,將他提起公訴,成為刑事被告。

在行政調查、刑事偵查兩大法制機關具體查辦之後,理應為全國所有檢察官道德與法律標竿的檢察總長黃世銘,果真決定「我絕對不要負起責任」嗎?即使是為了國家形象與檢察公信力。

於此之時,最高檢察署特偵組竟然還採取「攻擊就是最好的防禦」頑抗策略,在全國民眾驚訝的眼光下,上演反擊檢評會的政治戲碼;而且不顧這是整個評鑑機關的調查結論,將攻擊焦點置於檢評會發言人彭文正、檢評委員高涌誠等個人之上,讓人感覺這根本是「文攻武嚇」,文的不行,就來武的。

既然已經不管國家法理、依法論法行事了,國人會不會從「應該會下台吧!」的判斷,變成「難道會不下台?」的懷疑,最後變成「果然就是不下台」的慨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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