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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密刑責 北院拚黃世銘任滿前判決

自由時報/ 2013.12.15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侯柏青/台北報導〕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及濫權監聽案,監察院追究行政責任雖彈劾未過,但如今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建議將黃撤職,監察院近日應會再次提案彈劾;刑事責任部分,黃因向總統洩漏偵查中秘密,正由台北地院審理,合議庭上週決定加快審理速度,目標放在黃世銘明年四月任期屆滿前判決。

若進程順利 明年三月就會宣判

監察院十一月二十八日表決是否彈劾黃世銘,以五票對五票彈劾未過,十二月十日再次召開彈劾會又流會,但昨天檢評會的評鑑結論,給了監察院有力的加持,使監察院除了原先自行立案調查的部分,目前又新增檢評會移送的部分。在兩案夾擊下,黃極可能面臨被彈劾的命運。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介欽今年十一月一日起訴黃世銘,台北地方法院隨即由審判長彭慶文、受命法官陳智暉及陪席法官朱家毅組成合議庭;受命法官陳智暉十一月二十九日召開準備程序庭後,合議庭即決定進入審理程序。

根據「法院組織法」規定,檢察總長有任期保障,黃世銘九十九年四月十九日就任總長,任期到明年四月十八日屆滿;他被起訴後曾對外表示,「監察院彈劾」或「一審認定有罪」才會請辭。依此,除了監察院大刀可能再次揮向黃世銘,若北院審理程序依目標進度走完,也會在黃世銘任滿前審結。

檢辯雙方日前在準備庭共聲請五名證人,合議庭全部裁准,並迅速排定將開六次庭,從本月二十七日起的每週五都會開庭,預定元月二十日、二月七日這兩天即展開辯論,辯結後擇期宣判;若進程順利,明年三月就會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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