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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空頭?3成禮券有漏洞 業者備註沒說的是...

NOWnews/ 2013.12.10 00:00

記者簡怡欣/台北報導

年關即將到來,禮券送禮輕鬆、自用實惠,成為年節送禮選擇;但消基會調查市面各大超商、百貨、書店禮券,今(10)日指出,雖然多數禮券沒有在票面上刊載使用期限,但仍有3成備註有不合理問題;消基會提醒民眾,禮券在條碼與金額能辨識情況下,仍要捍衛自己的權益保障。

消費者趁優惠期間大買禮券,但消基會調查市售10家業者販售禮券,發現超商全家禮券在禮券上僅標示不補發也不掛失,而百貨新光三越及書店誠品則備註標示損毀無效,但3家業者都在網站或是致電詢問時,宣稱如果在能辨識條碼與金額情況下,都能夠在給予補發或使用。

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發行人陳智義指出,部分問題禮券應清楚備註接受補發程度,避免造成消費者誤解在任何情況下都無法補發;此外,陳智義提醒,記名禮券無論遺失、嚴重損毀等,消費者也仍可以依當初購買收據等辦理補發,但無記名的禮券則無法再次申請。

消基會指出,依《民法》第724條規定,「無記名證券因毀損或變形不適於流通,而其重要內容及識別符號仍可辨識者,持有人得請求發行人,換給新無記名證券。」

此外,業者也應詳列禮券使用上的說明,消基會指出,就有民眾持超商禮券購買咖啡,但卻被告知僅能在直營店使用,不清楚的禮券備註因而造成消費者誤會;或是其中超商7-ELEVEN禮券上角設計截角線,讓消費者誤以為如果截角損毀便不能使用,但實際上只要條碼在能辨識的情況下,依然可以使用禮券。

消基會呼籲,民眾出示禮券等同於現金付費,業者不應在事先收款後刁難消費者,更應清楚禮券使用備註,避免誤導消費者;而消費者也要捍衛自身權益,只要禮券在能辨識條碼及金額的情況下,便能向業者申請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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