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熒茂: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2.09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2/09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0,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00,000,000元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暫訂為新台幣10元,實際發行價格俟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10%,計2,000,000股供本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1條規定提出10%,計2,000,000股以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80%計16,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得認購157.0136013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逾期未辦理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劃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如有因巿場狀況、依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並依相關法令辦理。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